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农民工工资保函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21:5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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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各建筑施工企业: 按照《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程序》(京人社监发〔2018〕228号)要求,企业到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保函需向银行提交《农民工工资付款承诺》(以下简称《承诺》)。以下是企业取得《承诺》流程: 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4号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联系电话:88011160 二、携带材料: (一)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需在现场加盖《承诺》)。如无法携带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进行现场加盖,可在取得农民工工资保函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保函时一并提交已加盖公章的《承诺》。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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