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应该按什么比例预留?
发布时间:2016-07-06 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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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程质量保修保证金应该按什么比例预留? 答: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投资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的3%左右,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参照执行。一般由合同双方约定,此规定非强制性。保证金的预留期限一般为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具体也可以由双方商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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