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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诉讼保全中,法院收的财产保全保全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6-08-25 21:28:14 人气:3958

在中国大陆的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收取的保全费是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第481号)的规定计算的,具体费用标准如下:


一、财产保全费的计算规则

  1. 基础标准

    • 保全金额 ≤ 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收取 30元

    • 保全金额 > 1000元:按以下分段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000元
      保全金额区间 | 费率 |
      |------------------------|------------|
      | 1000元以下部分 | 固定30元 |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部分 | 按1%计算 |
      | 超过10万元部分 | 按0.5%计算 |

  2. 计算公式
    保全费 = 30元 +(10万元内超额部分×1%)+(超过10万元部分×0.5%)
    (计算结果若超过5000元,则按5000元收取)。


二、费用计算示例

示例1:保全金额5万元

  • 计算方式:
    30元(基础)+(50,000 - 1,000)×1% = 30 + 490元 = 520元

  • 实际缴纳:520元

示例2:保全金额50万元

  • 计算方式:
    30元(基础)+(100,000 - 1,000)×1% +(500,000 - 100,000)×0.5%
    = 30 + 990元 + 2,000元 = 3,020元

  • 实际缴纳:3,020元

示例3:保全金额200万元

  • 计算方式:
    30元(基础)+(100,000 - 1,000)×1% +(2,000,000 - 100,000)×0.5%
    = 30 + 990元 + 9,500元 = 10,520元 → 超过5000元

  • 实际缴纳:5,000元(封顶)


三、其他相关费用

  1. 担保成本

    • 法院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现金、房产抵押、保险保函等)。

    • 保险保函费用:约为担保金额的 1%-3%(如保全100万元,保费约1万-3万元)。

  2. 执行费用

    • 若需法院线下查封房产、扣押车辆等,可能产生执行人员差旅费、评估费等,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四、注意事项

  1. 费用承担

    • 保全费由申请人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写入诉讼请求中)。

    • 若申请人主动撤诉或败诉,需自行承担保全费。

  2. 减免情形

    • 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可申请缓交或减免保全费(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3. 缴费方式

    • 立案时通过法院指定账户缴纳(支持银行转账、扫码支付等)。


五、法律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第(二)项:明确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标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2条:担保方式与费用承担规则。


总结:财产保全费根据保全金额阶梯计算,30元起步,最高5000元封顶。实务中需结合担保成本、执行费用综合评估维权成本。建议对高额标的案件优先选择保险保函担保,降低资金占用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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