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申请
  • 【问答】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

    问:财产保全措施能否因反担保而解除?答:财产保全措施能因反担保而解除。《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list:tags] 2017年02月09日